你的位置:配资炒股配资网_股民股票申请配资_配资炒股十大平台排行 > 配资炒股配资网 > 奇精机械: 关于不向下修正“奇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奇精机械: 关于不向下修正“奇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03:49    点击次数:195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524          转债简称:奇精转债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53 元/股的 85%(即 11.51 元/股)的情形, 触发“奇精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向下修正“奇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 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奇精转债”到期日(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如再次触发“奇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 方案。    一、“奇精转债”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3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3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1,056.79 万元 (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943.21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 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自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止;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至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3 号文同意,公司 3.30 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奇精转债”, 债券代码“113524”。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奇精转债”自 2019 年 6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 本公司股份,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4.76 元/股,可转债的最新转 股价格为 13.53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本次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 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53 元/股的 85%(即 11.51 元/股)的情形, 触发“奇精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奇精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公司的基本情 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 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奇精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奇精转债”到期日(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如再次触发“奇精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